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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考录取相关政策的问与答
[ 招考政策 ] 更新时间: 2011.06.28 阅读: 17669

  1.问: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

  答: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

  2.问:如我的考试成绩达到本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否一定会被录取?

  答:考生统考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一定被录取,因为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上线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考生有可能不被所报院校录取,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将不被录取。如考生同意调剂,将在上线生源不足的院校中按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录取的可能性将加大。

  3.问:报高起本科又兼报专科,如果高起本未被录取专科能录取吗?

  答:报考高起本又兼报专科的考生,本科未被录取而达到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所报专科第一志愿投档,并按专科程序录取。

  4.问:各招生学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如何查询?

  答:请与所要查询的学校联系。

  5.问:高中起点艺术类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可以不参加数学科目的考试吗?

  答:艺术类数学成绩虽然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录取的参考。有的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时对数学成绩有要求。考生如果兼报非艺术类的本科或专科专业,当非艺术类的本科或专科专业录取时则数学将计入总分。建议考生不要放弃数学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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